人真的會死三次嗎?聖經如何看「死亡」?

你是否聽過這樣一句話,每個人會經歷三次死亡?第一次是身體的死,第二次是最後一個記得你的人死去,第三次是世界上不再有你的任何痕跡。

這句話常常在網路上流傳,引人深思。它提醒我們:生命短暫,記憶有限,連我們曾經存在過的證據也終將消失。

身體的死 是當你心跳停頓,呼吸消逝,身體停止運作,在生物學上被宣告死亡。
社會的死 我們存在於他人記憶中,最終也會被遺忘。當地上最後一個記得你的人也去世了,你在人類記憶中就被遺忘。
歷史的死 照片、紀錄都抹去,好像從未存在。當世上不再有關於你的照片、文字、影響等,你在人類歷史中完全「消失」。

每一天地球上都有 70 萬人死去,每一小時都有幾千人死去。實際上,每個人都將死去,每個人都在死去。人一生下來,就進入了死的程序。人們一個又一個展開生命的翅膀,成群結隊地飛向死亡。

即便人類在歷史中用無窮的慾望與驕傲,築起了無數高樓與文明的城牆,唯獨無法染指死亡那巍然屹立的莊嚴。在百分之百的死亡率面前,任何人都不能無視死亡而活著。不管是思想偉人還是藝術巨匠,不管他多麼幽默或者堅強,只要一說起死亡,總是帶著無奈和憂傷。

然而,這只是人生在地上的一種描述。這是文學上或社會文化中對「人存在意義」的一種哀嘆式描寫,但在基督信仰里,我們對「死亡」的看法不止於此。

那麼,在屬靈的角度上,死亡又是什麼?上帝怎麼看待人的終結?聖經給了我們更深刻的答案:人其實會面對兩種死亡,但也有一條通往永生的路。

聖經卻告訴我們:

人的肉身取自泥土,靠泥土的產物養育,且要歸回泥土;人的靈魂出自上帝,靠上帝的靈養育,且要歸回上帝。所以,人的生命不僅是一個肉體的、短暫的生命,更是一個屬靈的、永恆的生命。

死亡不只是記憶的消逝,更是一場靈魂的征戰,真正可怕的,不是沒有人記得你,而是——你與那創造生命的神永遠隔絕。

肉體的死(第一次死)

希伯來書 9:27 說得清楚: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

死亡不是自然演化的產物,每個人都會經歷,這是因罪而來的必然結果(羅馬書 6:23: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」)。

我們的身體會朽壞,會衰老,這是人類墮落後的結局。但聖經從未將「死亡」當作終點,而是提醒我們:死亡之後,還有永恆。

在第一次的死裏,魂和靈與身體分開,信主得救的基督徒,靈魂會進入天堂,等候最後的審判;同樣的,不信耶穌基督的人,靈魂會先於陰間受苦的地方,等候最後的審判。(啓十六22~24。)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時候,創世以來在陰間裡所有的人都將復活,到白色大寶座面前受審判。

靈性的死(第二次死)

所謂「第二次的死」,是指人在末日被審判時,魂與靈再次與復活的不朽壞身體聯結,然後全人——靈、魂、體——被一同扔進火湖中,承受永遠的刑罰。這表示,不信者的整個存在,將在火湖裡經歷無止盡的痛苦。那與神面對面的同在永遠斷絕,才是真正意義上的「死」。

啟示錄 20:14-15 談到「第二次的死」:「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,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

這不是身體的死亡,而是靈魂的死亡——也就是永遠與神隔絕。這才是真正最可怕的死亡。

真正的「死亡」:與神隔絕

聖經的「死」最深刻的定義是「與神隔絕」——這不僅是身體停止呼吸,更是靈魂永遠與創造主斷絕關係。

耶穌說:「他們要往永刑里去;義人卻要往永生里去」(太 25:46)。人若沒有在基督裡得救,最終的結局是永遠與神隔絕的死亡,這才是最可怕的。

那是永恆的審判,是沒有盼望、沒有光明的結局。聖經清楚說明,人的靈魂若未因信靠耶穌而得救,就要面對這第二次的死。

這其實就是聖經所描述的地獄的本質:
不是火焰本身最可怕,而是那永遠不能見到神榮光、永遠孤單、沒有盼望的處境。

帖撒羅尼迦後書 1:9 說:「他們要受刑罰,就是永遠沈淪,離開主的面,和他權能的榮光。」

這不只是「忘記」或「消失」的問題,而是與創造我們的神斷絕關係,無法再回轉。這是靈魂及肉體真正的毀滅。

好消息:耶穌為你死並復活,讓你不必死

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 14:6)

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打破了死亡的權勢!祂經歷死亡,三天後復活,從墳墓裡走出來,給我們一條通往永生的道路,讓我們的生命不再只是朝向遺忘,而是走向永恆的記念與榮耀。

但感謝神,死亡不是結局,然而福音是何等美好的消息,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戰勝了死亡。

「因為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 3:16)

耶穌來,不是叫我們怕死,而是給我們盼望。祂自己經歷了十字架的死亡,第三天從死裡復活,證明祂正是他所自稱的那一位, 上帝的兒子,生命的主宰,為要拯救一切願意悔改、信靠祂的人。

耶穌已經徹底打碎了人間死亡的鎖鏈,將永生的福音賜給一切願意相信的人,祂借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,釋放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們,如今在耶穌基督裡,人們可以向死亡誇勝!

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面,我們可以不懼怕第二次的死:「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」(啟示錄 2:11)

結語:你與神的關係在哪裡?

我們不能只關心在世上留下多少痕跡,而應該關心:

  1. 我的名字有沒有被記在生命冊上?
  2. 我與神的關係是真實的嗎?

若你還不認識這位愛你的耶穌,邀請你今天就來尋求祂。祂從未「不理人」,只要你願意轉向祂,祂必伸手迎接你。